何謂寬限期?
一般房屋貸款常用本息平均攤還的還款方式,也就是
每月償還本金及利息。所謂的寬限期是指,在固定年
限(寬限期)內只繳利息不還本金,寬限期後再還本
金,銀行提供寬限期通常為1至3年。由於在寬限期只
繳利息,繳的金額看起來不高,但寬限期過後仍要本
息攤還,因此較適合短期資金不足者選用。
是否選擇房貸寬限期,下列事項可列入考慮:
一、考慮寬限期後的每月應付金額的變化
原本20年攤還的房貸,若使用3年寬限期只還利息不
還本金,也就是所有房貸本金都會擠壓在17年內攤
還,因此寬限期一過,反而會感覺負擔加重。
以房貸900萬元、利率2.2%、貸款20年為例,如果沒
有使用寬限期,依照本息平均償還法計算,每月攤
還金額約為4萬6387元;若申請3年寬限期,前3年只
繳利息,月付金大幅降為1.65萬元,看起來很輕鬆,
但第4年起因為開始攤還本金,依照本息平均償還法
計算之月付金跳升為5萬2921元,比一開始就還本的
負擔更重。
二、寬限期作為資金靈活運用工具
雖然看寬限期後的月付金很驚人,不過房貸是市場上
利率最低的借款管道,如果有其他資金需求,利用房
貸的寬限期仍比起其他借款划算,寬限期就可以當作
靈活運用的工具。例如可利用房貸寬限期,將原本要
還給銀行的本金先拿來裝潢房屋,相當於用低利率借
到一筆裝潢費;或者有其他投資報酬率高於房貸利率
的投資,那就很划算。 是否需要申請寬限期視個人資
金運用調整狀況而定,在此不鼓勵也不排斥、僅讓看
到文章的朋友們知道有這個訊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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