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月1日起大陸地區人民

來臺取得不動產採總量管制。

自103年1月1日起,內政部對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取得不動產

將採「總量管制」,每年取得數額上限為土地13公頃,

建物400戶。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房地產市場發展,已訂定「大陸地區人民

在臺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採行總量管制之數額及執行方式」

將於近日正式發布做為總量管制執行依據,針對大陸地區人民

取得住宅用不動產予以管制,規定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

地之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長期總量管制取得土地之上限

為1,300公頃,建物2萬戶,並將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至於陸

資法人因業務需要申請取得辦公室及廠房等,經會商相關部會

意見,基於營造友善投資環境及滿足產業實際需要,目前原則

不納入總量管制,將於個案審查時會商相關機關依實際情形

審慎准駁,後續並將視實際情形適時會同相關部會檢討評估

內政部指出,日前有媒體報導每戶坪數將限制60至70坪間,

對此內政部特別澄清,總量管制僅針對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取得

供自住使用之土地面積總額及建物總戶數訂有限額,目前暫無

規劃對於個別案件之取得金額及建物坪數予以限制。

此外,陸資來臺從事有助於臺灣整體經濟之投資,經經濟部

投資許可,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

產物權許可辦法」第9條規定申請取得產業用地者,將由各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產業發展現況及需求,分別另訂總量管

制標準。例如,陸資來臺投資觀光旅館取得之不動產,內政部

已函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評估訂定總量管制,俾作為

後續審查准駁及管理之依據。

依據內政部統計,自91年開放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至102年9月

30日止,陸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計122件,其中自然人

取得者114件,陸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8件,占全國

不動產交易量比例仍低。

資料來源:內政部。

個人觀感:

1.有些個案交易是經過台灣人士或具有身份証的大陸親戚

  朋友買的。

2.她們買房子真的很豪爽(很像20幾年前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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