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稅單收據不能據以

  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

常會違章加蓋,尤其以頂樓和一樓加蓋增建最多,頂樓增

建如僅作遮陽防雨之用,並未設有門窗、牆壁的棚架,可

免徵房屋稅;頂樓架設廣告台、基地台,因為沒有增加房

屋的使用價值,所以也不是房屋稅的課稅範圍。

稅處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

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對於違章建築房

屋自不例外。至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

稅單收據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簡單來說:違章建築被查到仍應繳稅,但有繳稅並不代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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